第44章 五荤三厌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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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天早上,我和师父的这番对话,让我受益良多,犹如醍醐灌顶。
此时天将正午,我便去弄了些吃的,无非米饭青菜,再配上一点酱豆。
我们住在庙里,常年是吃素的,而且道士还有五荤三厌的戒律,有一些东西是不吃的,尤其是荤腥。
大家注意,这里面的“荤”代表素食,“腥”才是代表肉食,两者不可混淆。
很多人以为荤腥就是肉,实际上这是错误的理解,因为荤是草字头,在古时候,实际上是指那些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植物和蔬菜。
《本草纲目》中说:五荤,就是五辛。
腥才是代表肉,这里的月字旁实际上是肉字旁,在古文里面,肉字的写法就和月近似。
所以月字往往和身体和肉相关,比如胳膊、腿、脚、腰、肝、肺。
古代有一种五种肉刑,其中的刖刑,就是砍去人的脚,膑刑是挖去膝盖骨。
传说战国时期的孙膑就是受了这种刑罚,但说法不一,有的说是刖刑,有的说是膑刑,但不管是哪种,都属于肉刑,这个字的写法都是月字旁的。
在道教中,五荤也有不同的理解和说法,大致来说,分别是葱、蒜、韭菜、小蒜、香菜。
道教认为,食用这五种植物会昏神伐性,对修行者的身心产生不良影响,还会对五脏不利,因此被列为不宜食用的食物。
尤其是全真派,因为终日打坐内炼,饮食清淡,吐纳和炁之际,如果食用五荤,会因浊气、杂气过多而对丹道修行产生阻碍。
而且这些食物气味浓烈,食用之后也是对神灵不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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